戏剧影视学院2018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按照《山东艺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要求,我院按照各专业方向毕业生人数占本院毕业生总数的比例确定了本院名额分配方案。
我院表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方向)等六个专业各分配1名推免生名额。
二、认定奖励和展演活动的种类与等次的实施方案
戏剧影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推免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山东艺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以及山艺院字(2013)160号附件“艺术实践与创作获奖成果级别”中的要求和规定,严格遵循制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学生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请材料存档,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汇总、上报。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按主办方):
国家级 |
省部级 |
一、文化部主办的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二、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戏剧奖; 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办的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及其他比赛、展演; 四、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办的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曲艺牡丹奖及其他比赛、展演; 五、中共中央宣传部主办; 六、中央电视台主办的舞蹈大赛、主持人大赛及其他专业类比赛或展演; 七、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性专业艺术单项比赛、展演,如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等。 |
一、山东省泰山文艺奖; 二、文化部主办的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及其他比赛、展演; 三、齐越朗诵艺术节暨中国大学生朗诵大赛; 四、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中国文联及所属一级学会主办的比赛与评奖; 五、文化部、教育部等有关部委直属二级机构主办的艺术活动、比赛与评奖; 六、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委宣传部主办; 七、由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影响力大、专业水平高的全国性专业艺术比赛与评奖(由学校认定)。 |
注:
如所获奖项为集体奖,则遵循以下加分标准:
3人以内(含3人),每人加5分;
3—5人(含5人),每人加3分;
5—10人(含10人),每人加2分;
10人以上,每人加1分。
戏剧影视学院
2017年9月5日